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
台灣三井不動產商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為下列目的而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爰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及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依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此外,本公司亦訂有個人資料保護方針,請參見下方連結:個人資料保護方針。本公司係隸屬於三井不動產集團(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之母公司台灣三井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三井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三井不動產株式會社,以及其等之關係企業,下合稱本集團所屬公司),關於三井不動產集團之成員,可參見:https://www.mitsuifudosan.co.jp/tw/corporate/group_list/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但如您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及處理相關作業,致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敬請見諒。
此外,本網站以台灣法令規定為依據,到訪本網站的訪客應知悉台灣法規可能與您居住的國家有所不同。若您居住在台灣以外的地方,您必須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且必須遵守任何適用當地與國家法規。
1、 蒐集目的
-
(1)
履行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2)
其他法令許可之事由或目的。
-
(3)
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之需要,詳如下列各款例示:
-
1
為了提供與本公司或本集團所屬公司業務相關的產品和服務,例如:消費者或客戶管理與服務、信用卡等或電子票證業務、商場進出安全管理、商場管理資訊的收集處理和分析、緊急安全事故因應等其他與商場管理相關之目的。
-
2
為介紹本公司或本集團所屬公司曾往來顧客之衣、食、住、行相關之產品和服務,並提供各種資訊與福利,例如:各種宣傳活動、大型活動的資訊;投放個人化廣告(係指透過合法分析已獲取之瀏覽記錄和服務使用記錄等資訊,投放更能夠貼近使用者需求之廣告);優惠券之使用或提供折扣等優惠。
-
3
為開發並改進由本公司或本集團所屬公司所經營之與顧客有關之衣、食、住、行相關商品和服務,例如:商品及服務的開發和改進、實施問卷調查、分析顧客動向、驗證促銷活動的有效性和制定促銷計劃等。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公司自您、本集團所屬公司、本公司的業務合作夥伴或其他第三人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包括(部分或全部)下列及其他任何得以直接或間接辨識您本人之個人資料:
-
(1)
辨識個人者。例如:姓名、電話號碼、行動電話號碼、通訊及戶籍地址、相片、電子郵件地址、訪問本網站或行動應用程式(APP)或社群媒體之特定標準資訊(例如:IP位址、Cookie ID 與其內容、唯一識別碼、網域名稱、裝置資訊、使用時間、瀏覽器類型、語言設定、地理位置、作業系統、伺服器紀錄、網頁搜尋/瀏覽/點選紀錄及使用模式與資訊或經合作廠商以其名義取得前開資料分析歸納而成標籤等類似資料)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
-
(2)
辨識財務者。例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保險單號碼、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
-
(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例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稅籍編號、保險憑證號碼、殘障手冊號碼、退休證之號碼、證照號碼、護照號碼等。
-
(4)
個人描述。例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聲音等。
-
(5)
習慣。例如:抽煙、喝酒等。
-
(6)
休閒活動及興趣。例如:嗜好、運動及其他興趣等。
-
(7)
生活格調。例如:使用消費品之種類及服務之細節、個人或家庭之消費模式等。
3、 個人資料利用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間或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
(2)
對象:本公司、本集團所屬公司、本公司或本集團所屬公司之業務合作夥伴或承包商。
-
(3)
地區:前揭個人資料利用對象之所在地且該地非屬主管機關禁止國際傳輸之地區。
-
(4)
方式:符合個資法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4、 Cookie與訪客記錄
關於Cookie與訪客記錄之使用管理,本公司所屬集團另訂有「Cookie與訪客記錄」之使用條款,該使用條款亦屬本告知事項之一部份,您可參見下列網頁: https://www.mitsuifudosan.co.jp/tw/privacy_policy/cookie_accesslog/
本公司及本集團所屬公司將依據上開Cookie與訪客記錄使用條款,前揭蒐集目的之範圍內,蒐集、處理或利用Cookie與訪客記錄。
5、 適當安全措施
-
(1)
為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本公司必遵守個資法等相關法令,採取適當安全措施。
-
(2)
本公司設有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與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有關之安全維護計畫及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每年至少1次)就執行前開任務情形向本公司代表人或經其授權人員提出書面報告。
-
(3)
本公司就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之相關事故,制定有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
-
(4)
本公司依據業務作業需要,建立管理機制,設定所屬人員不同之權限,以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之情形,並定期確認權限內容之必要性及適當性。
6、 個人資料相關諮詢窗口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規定,您就本公司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次條所定之各項權利。如您欲行使相關權利,或有其他與個資蒐集處理利用之相關諮詢事宜,您可聯繫下列窗口:
「顧客窗口」
台灣三井不動產商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MITSUI OUTLET PARK林口 營運管理中心 客服窗口
<郵寄>24448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356號 2F
<FAX>02-2609-6110收
7、 個人資料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其及程序
-
(1)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定之例外情形外,您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但本公司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2)
您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但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您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
(3)
本公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
-
(4)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時,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處理、利用或限制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但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且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
(5)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停止處理、利用或限制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但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8、 本告知事項之修訂
為了確實保護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可能會依據科技發展趨勢、法規修訂或其他改變而修訂本告知事項。本公司會在本網站上即時張貼本條款的任何修訂。
制定日期: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