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時間
全館營業時間
週一~週日(含例假日) 11:00~21:30
※ 部分專櫃有營業時間不同之狀況
服務中心服務
※ 1F/ZONE B其他貼心服務
退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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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1F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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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持下列證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華民國境內停留日數未達183日之旅客,商品需於90天內攜帶出境
非中華民國之護照
非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護照
旅行證
入出境證
臨時停留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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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條件
一日之購物總金額達NT2,000元以上(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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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購物當日(營業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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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商品
任何日常生活用品,但不包含以下商品:
在台灣境內已全部或部分使用之可消耗品或服務類商品。(如食品、運送費等)
未能隨行之貨物
※此次出境時,由本人親自攜帶出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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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出示資料
當日消費之統一發票(非三南奧特萊斯發票不可辦理退稅)
本人護照或出入境許可證
將開立「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退稅明細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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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方法
持「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退稅明細申請表」、「購買發票」、「購買之貨物」於海關辦理查驗及退稅。
※現場僅辦理外籍旅客購物特定貨物退稅明細申請表,不提供現場辦理退還稅金之服務。
遺失物招領
注意事項
- 為配合各行政機關作業,拾獲物(掉落物)在7日內自本設施移交至警察局。
- 拾得現金等貴重物品時將產生「拾得者權利」,拾得者得以主張「所有權(物體本身的權利)」或「報酬(謝禮)」。
- 拾獲物(掉落物)為易腐敗者,本設施將自行拋棄。
- 若拾得者對食品等易腐敗者堅持主張拾得者權利,請拾得者自行將物品送至地方派出所。
致遺失物品的顧客
- 如有關領取遺失物問題,請洽本設施服務中心,或致電客服專線06-303-3666